推动东部地区和省会城市率先向国际先进水平看准,支持中西部、东北和非省会城市改革,推动营商环境明显改善。这在宏观上是一项区域性和差异化的政策。东部地区和省会城市的“分权、管理、服务”率先迈向国际先进水平,社会治理和经济管理走向国际化,既现实又可行。中西部和东北地区以及非省会城市通过改革推动营商环境明显改善。要有突破措施,要有新成果,要有新氛围。
推进“一业一证”、“一企一证”、证照联营”等创新举措,催生更多新的市场主体,按照市场规律运作。各种市场主体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主力军。只有大力发展市场主体,经济才有活力。与此同时,许多市场主体根植于新行业、新模式,也相互关联。推进“一业一证”、“一企一证”、“许可许可”等创新举措,可以带动更多新的市场主体加入经济建设的主战场,增强市场力量。
要促进公平竞争,推进政府项目招投标市场化改革,规范中介服务,加大对增加企业融资成本的信贷“潜规则”的查处力度。政府投资项目依托政府的财务实力、政府的公众形象,市场风险相对较小。它是各行各业的企业必须竞争的商业“奶酪”。这也考验了政府的公平感和正义感,必须大力消除实现这种公平感和正义感的可能性。在“利益运输”环节,提高法治水平,依法依规组织招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