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十三五”期间,税收现代化“六大体系”建设得到加强,顺利完成了减税降费和组织财政收入务。全国新增减税降费7.6万亿元以上,办理出口退税7.07万亿元,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。新增涉税市场主体5745万户,比“十二五”期间增长83%,为稳定就业和经济基本面作出了积极贡献。同时,连年完成预算收入任务,累计组织税收(扣除出口退税)65.7万亿元,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政保障。
“十三五”期间,税收制度坚持政治领导,突出党的建设领导。坚持税收成文法,突出依法行政,加快推进税收法制建设。增值税改革试点和增值税改革取得圆满成功。历时25年的综合分类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成功实施,环境保护税、资源税、耕地占用税“多税共管”,形成了系统的税收优惠,形成了“多政策组合”的绿色税收制度框架。
坚持服务大局,突出便民利民,完善税费服务体系。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,持续开展促进私税发展的春风行动,国家税务总局整合108 279项服务措施,12个部门联合推出16项税收便利化改革措施。精简50%以上的提交材料,25%以上的纸质表格、证书,以及95%以上的税收优惠实现“免征备案”。支持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,先后推出50多项征管服务措施。在世界银行的商业环境评估中,我国的税收指数排名上升了26位。